請假二十天以上的工作移交審批表
時間:2016-07-01 來源: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點擊:次
請假二十天以上的工作移交審批表
1請假工作申請 我由于 必須請假 天,計劃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由于時間較長,以免遺失、占用和浪費資源,并避免對工作造成影響,請安排他人在5日內利用空余時間接手我的工作,我返回后再移交給我。申請人: 日期:
2工作及資料移交情況
3領用辦公資產移交及其完備情況
計算機、U盤、軟件加密鎖、公章、門鑰匙、辦公桌鑰匙、柜子鑰匙、收款收據、借條欠條、電源及包、負責哪些項目價款未回收、項目文件合同協議等
4 本人經辦事項的賬務是否清楚,是否有借款及欠款
移交人簽字: 接手人簽字: 監交人簽字:
4我的意見及建議
5部門負責會議協商后審批(經辦工作是否已經移交他人, 咨詢有關人員對應工作資料是否收回)
6 財務合同部門(部門負責人會議協商通報后)簽署意見(所借及欠款/備用金是否收回)
7 人事綜合部門(部門負責人會議協商通報后)簽署意見(所領物品是否收回)
人事主管簽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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