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智能交通系統 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時間:2017-03-14 來源: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點擊:次
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委托,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按照政府采購程序,對宜君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智能交通系統建設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有能力承擔本項目所需貨物和服務的供應商參加投標。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宜君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智能交通系統建設項目
二、項目編號:ZDZB-20170313
三、采購人名稱:宜君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地 址:宜君縣人民路68號
聯系方式:0919-5286006
四、采購代理機構: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區長樂中路38號金花新都匯A座12層
聯系方式:18189235010
五、采購內容和要求:建設2處信號燈及電子警察系統,2處卡口系統,12處違章抓拍系統,中心系統平臺1套。
項目預算:1750000.00元
項目性質:財政資金
項目用途:城區交通管理
六、投標人資質要求:
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同時符合以下資質條件:
1、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投標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參加投標全過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的,須出具法人身份證,并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投標的,須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
3、投標供應商須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4、投標供應商需提供負責本次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職稱證書,或二級建造師及以上證書,并無在建項目。
5、投標供應商需提供本專業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6、投標供應商需提供主要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和售后服務承諾函。
7、投標供應商應具備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2014年至2016年財務報表(具有財務審計資質的單位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年度完稅證明,并提供職工社保繳費證明(項目投標截止日期的前一個月),作為財務狀況評審依據;
8、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或投標人參加采購活動近3年內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9、須提供代理機構出具的投標保證金交納憑證;
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形式的投標人。
七、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詳見招標文件。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2、《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
4、《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八、招標文件發售:
1、發售時間: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止(節假日除外)。
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攜帶下列證明文件(加蓋公章):
(1)供應商出具的對購買人的介紹信原件;
(2)購買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攜帶原件);
2、發售地點:西安市新城區長樂中路38號金花新都匯A座12層。
3、文件售價:招標文件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謝絕郵寄。
九、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和地點:
投標文件須密封后于(開標當日)投標截止時間前遞至開標地點。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7年4月10日下午2:30止
2、開標時間:2017年4月10日下午2:30(逾期遞交,恕不接受)
3、開標地點:西安市新城區長樂中路38號金花新都匯A座12層會議室(1)。(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十、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本公告通過《陜西省政府采購網》對外公開發布
采購項目聯系人:楊 工
聯系方式:18189235010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行:陜西秦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城支行
賬 號:2701131601201000028739
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