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使用流程與注意事項
時間:2016-06-02 來源: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點擊:次
使用印章前,有關人員先在《印章使用登記本》上登記(先把需要蓋章的資料分類,按資料類別登記到對應的登記本上),經(jīng)三級簽字后方可蓋章。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給設立分公司的備案資料加蓋印章時,有關人員先編輯好備案資料的電子版后交由601統(tǒng)一編號與打印,然后在《601綜合行政公章使用登記本》上登記。
1.《公司章程》使用最終修訂版(共計7頁),必須加蓋公章及“資料用處”章并填寫用處,印章加蓋于文字處。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必須加蓋公章及“資料用處”章并填寫用處,印章加蓋于身份證正面。
二、關于各類業(yè)務合同蓋章,必須統(tǒng)一登記在《601合同專用章使用登記本》,并依次編號。如果是現(xiàn)打印合同,為避免出現(xiàn)重號或空號,打印前先查看《601合同專用章使用登記本》上合同的編號情況,然后依次編號。
三、印發(fā)紅頭文件(如:總監(jiān)任命書、聘用通知、設立通知等)時,有關人員編輯好電子版后交由601統(tǒng)一編號與打印。
四、出具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機構信用代碼證、開戶許可證、財務審計報告、財務稅票、稅務登記證等資料時,必須加蓋公章及“資料用處”章并填寫用處,“資料用處”章加蓋于編號或代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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